劳动仲裁申请书(集锦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追求意识不断提升,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请注意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仲裁申请书1申请人:x,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油坊村2组13号,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xx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负责人:x电话:822x
被申请人:十堰市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电话:xx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年年――20xx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年年2月被十堰x劳务公司派遣到xx车身厂工作,201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
劳动仲裁申请书2申请人焦__,女,___年6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__省__市__路5号
被申请人____第七研究设计院。地址:__市__区__南路西一巷五号。
法定代表人刘__院长。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至__市某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系被申请人员工,___年大学毕业分配至被申请人处,工作兢兢业业。___年4月,申请人因事请假外出,正值非典高发期,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将申请人除名,致使申请人无法上班。至今该除名决定申请人也从未见过。由于申请人无除名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权利无法行使。申请人在外漂泊,由于没有人事档案、社会保险,无单位接收,工作没有着落,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但是被申请人却提出种。种无理条件,甚至提出数万的高价作为交换条件,无理扣押申请人的人事档案。
现申请人已在__市某建筑设计院找到工作,急需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的移转手续。根据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理应及时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为此,特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手续至__市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焦__
___年七月十九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3申请人:xx,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xxx公司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电话:xxx
申请事项:
一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xxxx元人民币。
二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xxxxx元
三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xxx元(xxxx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5年3月x日开始至今一 直在 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 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申请人在 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 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 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 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4申请人:xxx,男,汉族,电话: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邮编: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邮编:xxxxxx法定代表:xxxxxxx职务,总经理电话:xxxxxxx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倍工资计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9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和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0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12小时×15.28元/小时×1.5倍=2567.04)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资8861.11元
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的住房公积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年终奖275 ……此处隐藏5838个字……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截止xx年8月20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被申请人也没有向申请人提出及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按双倍工资标准另外支付xx年8月17日至8月20日(计4个工作日)工资2758.64元。
5、根据法律法规,被申请人应当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被申请人没有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所以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按北京市平均工资三倍计算的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4983元及50%额外经济赔偿金2491.5元。
6、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任何单位不得少缴、不缴、拒缴。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工资标准为其缴纳xx年7月17日至xx年8月20日的各项社会保险。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 请 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14申请人: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广东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
5、护理费10000元;
6、住院伙食费2400元;
7、返还押金5000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请人聘请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司机兼送货员的工作,工资加提成约2200元/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9时左右申请人驾驶粤A55246号货车从广州至高州路段经阳春市,往电白县沙琅镇方向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认定为工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
第一次医疗终结时间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二次医疗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所有的医疗费都是由被申请人支付了,但从________年____月直至现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没有给申请人支付工资,每次找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时,被申请人却要求申请人写借条借钱用于平时的生活开支,现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于被申请人没有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被申请人还要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个月);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个月);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2200元/月×2个月);申请人住院、治疗10个月都是由申请人老婆进行护理,应该支付护理费10000元(1000元/月×10个月);申请人住院共计80天应该支付住院伙食费2400元(80天×30元/天),被申请人还应该返还押金5000元;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现具申请,请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致
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15申请人:北京××××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县××乡。
法定代表人:李××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国××××家具中国制作销售中心。
地址:北京市××区××路78号。
法定代表人:郑××职务:总经理
案由:购销合同纠纷。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贷款60万美元;
2.被申请人承担仲裁全部费用。
事实和理由:
1992年7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订立家具生产机械设备购销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于1992年12月31日前供给申请人该国产木制家具生产设备一套,申请人分别于同年7月31日之前和收到设备之日支付被申请人该套设备款的60%和40%,共计130万美元。此后,双方各自分别履行了上述约定。
1993年1月,申请人在对上述设备安装调试时得知,该套生产设备的国际公平市场价格只有30余万美元,远远低于被申请人在订立合同时的报价,遂委托北京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该套生产设备进行价值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该套生产设备属于全新状态时的公平市场鉴定总会额为31.7万美元。被申请人在为申请人购买这套生产设备时索取的货款明显高于其实际价值。
为公平解决这套设备的款额问题,减少申请人经济损失,申请人多次以友好的态度与被申请人协商,希望在确保被申请人合法利润的前提下由被申请人退回多付的部分货款,但被申请人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设备价款系双方约定的”为由予以拒绝。
为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得到公正的解决,确保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特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请依法仲裁。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购销合同书,由争议双方共同订立;
2.生产设备明细表,被申请人提供,申请人核查签收;
3.生产设备付款单据,被申请人给付;
4.鉴定证书,北京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供。
此致
北京××××家具有限公司
199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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